号外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送审稿

医院订阅哦!号外号外!为进一步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国家卫生计生委起草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啦!起草背景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我国已经有相关的规定,早在年的时候,国务院就颁布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一直以来都没有修改过。在条例实施以来的这10多年中,已经有多部相关的法律出台或者修订,比如年施行的《侵权责任法》,现在很多医疗纠纷案件实际上就是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来进行处理的,这就造成了原来条例中的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等规定已经不再适用。同时目前的规定,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来处理医疗纠纷,这样的规定也被质疑缺乏公正性。近年来,医疗纠纷愈演愈烈甚至出现多次的暴力伤医案件,而医疗纠纷非诉讼处理渠道也不通常,这也容易引发医闹都不良现象,为了有效的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国家卫生计生委就起草了这次的条例。修订原则一是将以人民调解为主体,院内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相互衔接的“三调解一保险”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制度上升为法规。二是解决法律、法规间的不协调问题,做好与《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人民调解法》等有关法律的衔接。三是医疗纠纷处理与行业分开,民事处理与行政处理分开。重点来了!主要是哪些地方拟作修订?(一)规范医疗纠纷民事处理途径:(一)规范医疗纠纷民事处理途径:一是医疗纠纷处理增加人民调解的渠道,规定了医疗纠纷民事处理的3条途径是:医患协商、人民调解和司法诉讼。二是删除了原《条例》“医疗事故的赔偿”,解决与《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民事赔偿标准不一致的问题,并对医疗损害鉴定提出了原则性方案。三是强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行政监管职责。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不再直接进行医疗纠纷民事赔偿的处理,对重大医疗纠纷,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进行现场指导、协调,引导医疗纠纷当事人依法解决纠纷。(二)借鉴国际上同行评价的通行做法,卫生行业对医疗事故进行认定,作为行政处理的重要依据。10余年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已经形成渐趋成熟的鉴定体系,拟修订的新条例继续沿用该体系,对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及事故分级做出专业判断。(三)将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工作成果纳入法制化轨道。一是借鉴司法实践经验,患方当事人提出赔偿请求的,医患双方当事人原则上应当通过人民调解、诉讼等渠道解决,医院医院外。二是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进行规范。三是对建立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四是强化依法维权。祝您健康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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