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整形手术失败,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应如何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如今微整形已不在稀奇。于女士本想着美美的做一个双眼皮,但是最后不仅没有变美,反而自己的眼睛受到了伤害······

案例:

年8月,受爱美之心的驱使,于医院做双眼皮手术。号称该院双眼皮手术专家的赵某为于女士主刀做了全切双眼皮加开内眼角手术,手术花费元。

术后于女士出现眼睛肿胀疼痛的症状,美容院答复是正常反应,半年以上就可以恢复正常。一直到年手术后1年多的时间,于女士的眼睛仍然没有恢复正常,反而愈加严重,眼睛持续肿胀越发难看,不时遭到亲友的嘲笑,自己终日以泪洗面。年3月,医院,该院承认手术失败,并先后安排了3次补救修复手术,均未成功。于女士在遭受巨大肉体痛苦的同时更是遭受了巨大的精神折磨。

近年来,美容医疗机构逐渐多起来,各大小美容机构鱼龙混杂,有些小的机构根本就没有一定的营业执质。那如果我们遇到了上述情况,我们该如何应对呢?又该如何索赔呢?

下面让我们一起看一下天平法律网张律师如何解答。

医院有资质进行美容整形的医疗业务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第一,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15条的规定,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二,医院还必须符合我国卫生部印发的《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科(室)基本标准(试行)》所规定的各项标准。第三,该医院内的医生应当具有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医学美容主诊医生资格证等资格证明。

如果查明该院符合以上条件那么就可以考虑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了,于女士可以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若鉴定为医疗事故,则可以根据鉴定的医疗事故等级要求相应的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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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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