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底,
很多群众都在问医保问题!
今天就给大家看看最全消息!
看完下文你就能做居民医保政策达人!
问题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居民医保?
答:菏泽市行政区域内除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各级各类学校学生、托幼机构的儿童和新生儿等都应当参加本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问题二:年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年缴费制度。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和市政府要求,年全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元。
问题三: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一个年度集中缴费期,外出务工人员可延长至次年2月底。
新生儿出生后即可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凡在6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6个月之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自办理参保手续后的次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问题四: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答:城乡居民参保时,持身份证、户口薄等有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委会)、街道、乡镇(办事处)人社所办理参保手续;学生由学校和托幼机构统一组织办理参保手续。趸交的学生,不再补交差额部分,毕业当年的医保待遇延续到年底。
问题五:中断缴费的如何办理续保手续?
答:自年起实行连续足额缴费政策,参保人员不能中断缴费。对中断缴费的,再进行续保时,要按当年度筹资标准由个人足额补足中断年度的医疗保险费(跨年度中断的要补缴个人和财政补助部分)。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再报销。
问题六:特殊人群参保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答:根据菏政发〔〕2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度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当地政府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资助或补贴。
菏政办发[]17号和菏办发[]42号等文件明确规定:对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进行补贴;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承担部分,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给予补助,其补助标准不高于低保对象补助标准。
问题七:非本市户籍居民如何参保缴费?
答:外地户籍居民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范围:一是嫁入我市的人员,二是随子女长驻的老年人,三是长期在我市务工或生活人员(有固定住所)。参保缴费时,须提供原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参保的证明和公安部门签发暂住证或公安部门的其他有效证明。另外,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在我市缴纳了职工医疗保险,其子女(学龄前儿童)也可参加我市的居民医疗保险。
问题八:如何办理注销参保登记?
答:参保居民因升学、转学、就业、住址迁移、死亡等原因,造成参保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终止的,应自变更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注销参保登记手续。
问题九:参保居民住院医疗待遇如何规定的?
答:一个医疗年度内,一、二、医院,第一次住院起付线分别为元、元、元,第二次住院分别下降元,第三次以后住院不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85%、70%、60%。
问题十:统筹区外异地就医如何办理备案手续?
答:符合统筹区外异地就医条件的,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否则,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以报销。具体报销政策为:一是县外市内联网直报,经备案的执行全市统一报销政策,未备案的个人自负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二是市外省内联网直报,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执行参保地报销政策;医院就医,备案的个人自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未备案的提高15个百分点;在省外异地就医的,经备案的个人自付比例提高15个百分点、未备案的提高20个百分点。
问题十一:居民医保年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答:居民医疗保险年最高支付限额为85万元(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员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年报销限额为15万元、大病保险年报销限额为30万元(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员50万元)、大病保险特药报销20万元、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报销为20万元。
问题十二:普通门诊如何管理和报销?
答:一个医疗年度内,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元(含一般诊疗费),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按50%的比例报销,不设起付线,普通门诊报销金额自动从限额中扣减。限额当年度有结余的,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问题十三:学生门诊意外伤害是如何规定的?
答:学校学生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0元。
问题十四:看病就医发票丢失还能报销吗?发票报销的最长期限是多长时间?
答:参保居民报销医疗费用必须提供原始发票,发票复印件、发票存根或者其他证明材料都不能作为报销凭据。发票报销的具体期限,一般要求治疗结束后的90天内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问题十五:大病保险补偿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答:全省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2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65%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
问题十六: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是怎么规定的?
答: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起付标准为10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0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助。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0万元以上、20万元(含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30%的补助;2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50%的补助。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每人最高给予20万元的补助。
问题十七:怎么报销大病保险医疗费用?
答:参保居民在具备即时结算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居民大病保险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单式”同步即时结算。即:医院→基本医疗报销和大病保险同步报销,支付现金。
不能实现即时结算的,由参保居民携带规定的材料,到人寿保险机构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大厅设立的窗口审核报销。即:医院→县区医保合署办公机构办理基本医疗报销和大病保险报销同步进行,网银结算,由省级集中资金支付。
问题十八:贫困参保居民可享受哪些优惠医保待遇?
答:一是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对符合农村贫困人口条件的参保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减半,医疗费用每段补偿比例提高5%,年度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从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二是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政策。贫困人口大病患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补偿后剩余的医疗费用,元(含)以内部分,贫困人口大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补偿50%;元以上部分住院医疗费用补偿95%。一个扶贫周期(即一个医疗年度)内,贫困人口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5万元的补偿。
问题十九:各县区居民医保咨询电话?
答:牡丹区:,曹县3396,定陶:,成武:,单县:,巨野:,郓城:,鄄城:,东明:,开发区:,高新区:。
(内容由菏泽日报综合自菏泽人社等)
■排版:老表
■信息来自网络
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