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热心读者齐先生致电本报热线,咨询关于封存病例的法律问题。齐先生称,他的父亲前一段时间做了一个手术,但术后引发了其他的病症。因此全家人都对手术是否做好产生了疑问。医院了解手术情况,也有人建议家属提出封存病历,“医院保存,家属可以提出封存吗?”解释 封存病历是作为证据保全的一种重要方式,医患双方都应该重视该种方式的利用。因为经过封存的病历相对来说比较容易得到双方的认可。根据相关规定,患者有权在“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也就是,医院或者患者认为有问题就可以提出封存病历,而病历保存方应当配合,不应拒绝。封存时,患者必须在场,医院不能单方面封存。同时患者有权复印病历,医院也不能拒绝。说法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记者/张玮
新媒体编辑:吴双
技术支持:赵辉
本期内容监制: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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