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粒小小棉花球为什么会造成一例医疗事故案件呢?很多人都没想到补牙会让人丢失了性命,可是这样的不幸却真实地发生在了这对母子身上,这背后究竟发生了什么呢?其中又涉及到哪些法律呢?让我们一起走进这期的法制专栏吧!
事件经过
37岁的邢艳芳是河北承德人,鹏鹏是她第三个孩子,也是唯一的男孩。2年前邢艳芳带着儿子鹏鹏来到北京市顺义区生活,年10月9日,邢艳芳发现儿子的牙龈肿得很高,第二天,邢艳芳带着鹏鹏来到了北京医院口腔科。一粒小小的棉球成为导致鹏鹏死亡的罪魁祸首,据法医推断,这粒棉球应该是医生在给鹏鹏补牙时,用来做隔湿治疗时放进口腔里的。很可能由于当天鹏鹏害怕、哭闹、不配合大夫,在挣扎的过程中棉球无意中掉进或被吸入气道里,而大夫当时又没有发现,导致鹏鹏发生窒息后没有及时正确采取对应的急救措施,最终造成鹏鹏的死亡。该医疗过错与患儿鹏鹏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全部因果关系。医院承担了全部的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八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小题怡情
1、某县发生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负责首次医疗事故鉴定工作的组织应该是()
A、该县卫生行政部门
B、该县医学会
C、该县卫生的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
D、市级医学会
2、下列哪种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
A、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B、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C、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D、以上都不是医疗事故
3、某患者输液中发生反应,经对症处理,症状消失,当天夜里出现心悸,呼吸困难,晨5时死亡。医院的责任,拒不从病房移走尸体,也不同意尸检。经与家属协商,患者死亡第四天进行了尸检,但未能对死因作出解释,无法得出结论,对这一结果()
A、只能以死因不明定论
B、法医承担因拖延而延迟尸检,无法结论的结果
C、院方承担因请人不当而无法结论的结果
D、家属承担因不同意尸检延迟尸检而无法结论的结果
以上三题的答案分别是D,D,D聪明的你们答对了吗?本次的法制专栏就到这里结束啦,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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