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商城县余集镇中心卫生院疑似发生医疗纠

北京中科医院假 https://4001582233.114.qq.com/ndetail_4537.html

医疗事故鉴定陈述书

患者:张程晨,男,22岁

陈述人:患者父亲

医疗机构:余集中心卫生院

年3月2日晚19点50分,张程晨因肚医院就诊。经B超确诊为急性胆囊炎。医生告知没事,说挂六、七天吊针就好了。

20:33在三楼8号房输液挂吊针,第一瓶药水葡萄糖,吊到一半患者说还疼,不管用,堂弟找护士问,护士说里面加了止痛的,患者坚持打完第一瓶,第二瓶刚用两三分钟,患者开始迷糊,在此期间,医生、护士都没一个人来问什么情况,什么感觉。

堂弟叫来护士,这时已经22:00了,医生来后就打了县过来急救。堂弟问怎么回事,医生说没什么大事,医院看看,多带点钱就行了,没生命危险。

县到来之前,医生两次测体温都没测出来,用了三支药,一直没告诉堂弟患者的真实情况。22:20左右,县急救人员到达,检查患者后说,人已经快不行了,量了几次血压都没量出来,瞳孔已经放大了。

堂弟就打电话给患者在外地打工的父母。22:40抬上急救车,又测了心率、血压,心率只有20,没血压,急救人员说患者这种情况不能走,怕半路就可能去世,于是又抬下来急救,急救人员说除非出现奇迹,要不要医院博一把。堂弟认为只要有一线希望,也不能让患者等死。

23:30医院急救中心,00:20左右宣布抢救无效死亡。

家属认为患者的死亡就是一起医疗事故造成的,因此陈述人对此次鉴定做如下陈述:

1、医疗机构存在管理上的过失及其工作人员没做到尽职尽责。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医生、护士没一个人对患者问询治疗过程中患者有何不适,这是一个明显的过错。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还告知患者家属(堂弟)没事,此过失对于患者的延误治疗,医疗机构应当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

2、医疗机构避而不见。事后,医疗机构责任人避而不见,打多次电话无人接听,不管不问。

3、医疗机构未履行告知义务。患者在不知的情况下,接受了草率的治疗和护理,造成患者失去治疗的最佳时机。

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整个救治过程中存在多处过错,最终导致患者死亡的严重后果。因此希望各位专家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和客观公正的精神,还患者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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