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医保改革再推新政——允许参保人使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为本人、配偶、子女和父母等近亲属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不过,市人力社保局医疗保险处提醒,这项政策有前提条件: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元以上。
今年出台的《温州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中指出,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在元以上的参保人员,可自愿将元以上部分为其本人、近亲属购买指定的个人账户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如不足支付,参保人员可按相同价格自行出资购买。
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是有原则的,不可乱买:一方面要兼顾少儿、老人等特殊人群,另一方面要保障恶性肿瘤为主,兼顾其他重大疾病。同时也要和医保及大病保险功能互补,从而起到衔接医保的作用。
目前,我市已经遴选出30款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作为年度推荐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产品目录如下,或者可以在温州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上查看,价格均在百元左右。
保障的疾病范围包含白血病、女性妊娠疾病、轻症疾病、恶性肿瘤等,最多可包含60种重大疾病。0岁至70岁的市民均可从中选择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进行投保,险种期限分为一年期和定期险。
那么市民如何购买呢?市人力社保局医疗保险处表示,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符合要求的市民,只需持卡和有关证件,到目录中指定的商业保险公司挑选合适的保险产品购买,然后凭购买凭证来医保中心报销即可,手续简单便捷。
保险业内人士认为,虽然社保为每个参保个体提供统一的医疗服务,但更多是广覆盖、保基本,而商业健康保险可以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服务,在另一方面,对于参保人,可以选择每年个人账户不断积累,也可以选择拿出部分购买消费性的商业保险,利用保险的杠杆效应加强个人健康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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