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治疗白癜风的皮肤病医院是哪家 http://wapyyk.39.net/bj/zonghe/89ac7.html公安交管部门适用普通程序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2人。交通警察的调查应当遵循合法、及时、客观、全面的原则。调查时,交通警察应当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对于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开展深度调查,对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存在严重安全问题的道路交通事故,可以开展深度调查。深度调查是指以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为目的,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因素开展延伸调查,分析查找安全隐患及管理漏洞,并提出从源头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的活动。
(一)现场处置和调查
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立即进行下列工作:
1.按照事故现场安全防护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位置放置警告标志,确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交通中断或者现场处置、勘查需要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还应当视情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提前组织分流,放置绕行提示标志。2.组织抢救受伤人员。3.指挥救护、勘查等车辆停放在安全和便于抢救、勘查的位置,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4.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肇事犯罪嫌疑人,交通警察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对现场无法确认身份的当事人可以依法传唤,交通警察可以依法对肇事车辆、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开展下列调查工作:
1.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2.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3.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现场不具备制作询问笔录条件的,可以通过录音、录像记录询问过程。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及时提取、采集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等,制作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勘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涉嫌利用交通工具实施其他犯罪的,应当妥善保护犯罪现场和证据,控制犯罪嫌疑人,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应当进行现场摄像,必要时可以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加现场勘验、检查。现场图、现场勘查笔录应当由参加勘查的交通警察、当事人和见证人签名。当事人、见证人拒绝签名或者无法签名以及无见证人的,应当记录在案。(二)检验和鉴定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3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3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公安交管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超过30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1.对酒精或者其他国家管制精神药品的检验
对涉嫌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驾驶车辆的人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时抽血或者提取尿样等检材,送交有检验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车辆驾驶人员当场死亡的,应当及时抽血检验。不具备抽血条件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出具证明。2.对尸体的检验
对尸体的检验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为了确定死因需要解剖尸体的,应当征得死者家属同意。死者家属不同意解剖尸体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解剖尸体,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由其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签名。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注明。尸体检验报告确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应记录在案,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因宗教习俗等原因对尸体处理期限有特殊需要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紧急处理。3.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的审核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进行审核,并在收到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之日起5日内,将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当事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检验、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可能影响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公正、客观的;(2)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3)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4)故意作虚假鉴定的;(5)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6)检材虚假或者检材被损坏、不具备鉴定条件的;(7)其他可能影响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公正、客观的情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应当在收到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之日起3日内重新委托检验、鉴定。4.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处理
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5条第1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鉴定机构。声明
本文图文转载于网络,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有侵权,烦请告知,核实后我们将删除!因为专注
所以专业
天津敬东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多年来致力于解决各类法律关系复杂的高端商事诉讼案件的律师事务所,主要业务领域涵盖海事海商、保险、公司股权、金融票据等重大复杂商业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及法律顾问服务等。
——追求商事诉讼服务精专化
Hello,伙伴们长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