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人关心的年医保缴费标准医疗

亲爱的居民朋友们:你们好!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从年10月份开始启动啦!请大家及时参保缴费,否则明年将无法享受居民医保。为使您更加了解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大病保险等政策,请您仔细阅读本宣传内容。

01参保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为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02参保缴费标准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元/人·年。

根据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4号)的规定,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元,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元,我市是执行国家规定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的最低标准。

03参保缴费对象

本市城镇和农村户籍居民;各级在校学生和少年儿童;在本市暂住一年以上,且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非本市户籍务工人员都可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04参保流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税务机关征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成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公告》(年第28号),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一)年属首次参保的城乡居民须在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可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或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和缴费手续。

(二)已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参保人可通过“广东税务”或“揭阳税务”   (一)符合政府规定的困难人员(医疗救助对象)其合规医疗费用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较重的,可享受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实行“一站式”结算,救助待遇具体为:

(二)“二次救助”医疗救助对象年度内医疗总费用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个人自负费用超过一万元的进行二次救助。08如何办理市外省内异地住院联网实时结算手续

目前,我市已同全省范围内所有地级以上城市的医院实时联网,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实时结算全覆盖。参保人申医院住院,必须事先经过审批登记,出院时住院医疗费用才可以实现实时结算报销。备案审批登记的流程有三种,具体如下:

(一)医院转院转诊审批登记参保人在住院期间或到医疗机构就诊,医生建议转院治疗的,须按如下程序办理:

1.必须经市内二级及二级(或视同)医院主治及主治职称以上医师初诊,根据病情需要转院转诊的,由接诊医师核对病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核对无误后填写《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2.参保人出具《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医院诊断证明、参保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镇级人社所办理转院转诊审批登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镇级人社所经办人员接到参保人申请,必须即时受理。符合异地就医转院转诊条件的,实时审批并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打印《揭阳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审批登记受理回执〉(简称《回执》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并盖章,交给参保人(申请人)。

(二)须及时异地就医转院转诊审批登记参保人多次或诊断须及时异地就医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1.参保人(申请人)因同一种疾病已审批同意异地就医的,第二次(或以上)医院住院治疗,距离上一次转院转诊审批登记时间在半年以内的,可医院,直接到医保经办机构或镇级人社所填写《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申请转院转诊,医保经办机构或镇级人社所必须审批登记。

2.参保人(申请人)能提供二级及二级(或视同)医院疾病诊断报告并须及时异地就医的,可医院,直接到医保经办机构或镇级人社所申请转院转诊审批登记。审核符合条件的,填写《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申请转院转诊,医保经办机构或镇级人社所必须审批登记。

(三)参保人(申请人)无法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省内异地转院转诊审批登记的,可将参保人身份证、异地就医诊断证明或入院记录、住院押金单传真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接到参保人申请资料,确认符合异地就医转院转诊条件的,实时在信息管理系统办理异地就医联网登记。

(四)参保人也可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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