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争议点:
2万元以上赔偿不得私下协商解决——是否要做规定,这个数额是否合理?需不要调整?医疗保险制度——需要设立,但积极性不高,怎么样去推动?病历的复印和查询——希望病历能够复印,并且是客观病例全复印。医疗事故鉴定与医疗损害鉴定——这个是几位律师的争议点。
《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草案)》已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初次审议。12月16日上午,江苏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有关律师代表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座谈会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任、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邵伟明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