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冤得雪李建雪医生医疗事故案终审宣判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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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6月26日开庭后的几乎整整一年后,今日,李建雪医生医疗事故案终于发下判决书。

上诉人李建雪无罪!

为了这个结果,无论是李建雪医生本人、她的家人,还是医界同僚们,都等待了太久了!

接下来,我们综合各方资料,为您完整复盘一下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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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雪医生,医院医院的一名妇产科医生。

年12月28日,距离一年的结束,新的一年的到来,还剩下最后的几天,临近过年,处处都是祥和与喜庆。

这天下午,医院收入了一名孕39+6周的孕妇陈某,该产妇入住产科的1号病床——医院工作,这可能也是医院分娩的原因。

该院妇产科共分为门诊、产科、妇科三个病区,共有三线医生2人,二线医生6人,一线医生15人。

因为产科床位已满,陈某便入住了妇科病房。

该院的基本管理制度是这样的,一线医生处理日常事务,此外产科和妇科还各安排一名一线医生值班,共用一名二线医生,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则要随时请示和报告三线医生。

陈某在入院当天完成了产检,血压/80mmHg,心肺听诊无异常,高危评分0分。

当天晚上,陈某回家过夜,第二天又来做了包括抽血、验尿、B超、心电图等在内的一系列检查后,再次离院回家。

又过了一天,12月31日,这一天8时开始,一线医生李建雪开始值24小时班,她是“接手”陈某的第三位值班医生,事后,包括李建雪医生在内的这三位值班医生都表示,在交接时并没有接到病人的体检记录。

李建雪的人生在这次值班开始,就此转向了另一个方向。

李建雪当时查阅登记表,发现医院——这其实很正常,因为她的名字并不在危重等三种特殊情况内的名单上。

但就在李建雪值班当天下午14时,陈某因剧烈腹痛返院,根据助产士观察,一切正常,截至目前确实也如此。

18时,产妇陈某开始规律宫缩,送入产房待产。

当天晚间21时24分,陈某在两名助产士的帮助下,诞下一名3.5公斤的女婴。

但是几分钟后,21时30分,助产士发现,陈某的出血量明显偏多,便给陈某含了一粒促宫缩的卡孕栓,又塞了一粒在阴道后穹隆处,并电话通知值班医生李建雪。

7分钟后,值班医生李建雪赶至产房,这是她第一次见到产妇陈某。

在查看后,李建雪发现陈某宫缩欠佳,便给予一级护理、心电监护、持续吸氧、按摩子宫等处理,急查血常规、凝血四项、备血等检查,促宫缩、补液等治疗。

在李建雪采取的措施下,陈某情况好转,但仍有持续性出血,李建雪随即迅速将情况报告给二线医生王某,通知其到场指导抢救。

王医生也迅速赶到产房,一边指挥抢救,一边让人去电脑里调产妇的检验报告。

此时,王医生才发现,产妇陈某的化验4项指标存在异常:红细胞挤压43.8%,尿蛋白3+,白蛋白21.4g/L,纤维蛋白原5.76g/L。

王医生嘱推注一支促宫缩的欣母沛,同时,与李建雪一起,对产妇会阴左侧切口和阴道右侧后壁的两处出血口进行修补。

22点50分,修补手术结束,产妇总出血量约毫升,于是医生按照常规操作给予产妇输血毫升、输液毫升。

李建雪开了第一张临床血液申请单,另一名产科医生又开了第二张取血通知单,检验科于22时47分和次日0时8分分别发血ml,当晚该血型的库存仅ml,于是工作人员叫福州中心血站直接派车送血。

23时,输血开始,二线医生王医生离开产房,在临走前,她嘱咐李建雪再对陈某观察两个小时,待生命体征平稳后推回病房。

一切看起来似乎都有惊无险,一直到年的到来……

▲李建雪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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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1时5分,李建雪医生观察到陈某整个人浮肿、尿少,考虑到有肾衰的风险,于是让护士推注了一针速尿(呋塞米注射液)20ml。

1时35分,产妇的尿量并没有增加,紧急请示了上级医生后,李建雪遵照指示加快加大补液量毫升。

到了2时,李建雪终于能舒一口气了,因为产妇的尿量增加到了毫升。

至2时20分,观察了产妇陈某接近5个小时的李建雪医生判断产妇生命体征平稳,没有继续出血,于是嘱咐助产士将其送至病房一级护理,随后回到自己的值班室。

2时35分,陈某被推回值班室,大约10分钟后,陈某开始出现烦燥的表现,发冷、打寒颤。

陈某的家属观察,陈某“浑身都在颤抖”。

根据院方的记录,此时陈某的脉搏/分,呼吸23次/分,血压94/45mmHg,血氧饱和度86%。

护士认为产妇的表现可能是由于产房与病房的温差,或者搬动、输液等原因导致,便没有再报告医生,只是嘱咐家属注意观察。

3时20分,产妇的表现进一步加重。

根据院方记录,此时陈某脉搏/分,呼吸23次/分,血压/50mmHg,而血氧饱和度已经低至76%。

护士赶忙通知了值班医生李建雪,李建雪赶到后发现产妇已经有生命危险,便立即电话通知上级医生,同时嘱托护士输液并做抽血检测。

此时,产妇情况已经十分危急,情急之下由于失血过多,护士找不到血管。

家属也完全慌了,精神激动,大声呼喊救命,跪求输血。

李建雪开出了第三张取血通知单,而此时,血库的回复是:没血。

二线医生王医生再次赶来,根据他此时的观察:

“产妇很躁动,呼吸浅表不规则,心音低钝,压人中没反应,口吐大量食入物”

王医生立刻通知三线值班医生陈某,这位陈医生同时也是该院的副院长。

与陈医生一同赶来的一名内科医生发现,产妇已经眼结膜苍白、瞳孔放大。

摸不到脉搏,也听不到心跳,于是立即予以静推肾上腺素、进行胸外按压、电除颤等心肺复苏。

回天乏力。

年1月1日4时30分,产妇陈某抢救无效死亡。

愤怒的家属们群情激愤,包围了整个值班室,几位医生躲在里面不敢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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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月,事发的一年后,第一批惩罚报告出来了,该院从院长到基层护士,共14人被市卫生局处理。

1月23日,值班医生李建雪被吊销医师执业资格,开除党籍。

2月,院方与产妇家属经调解和解,签订《民事和解协议书》,对家属作出万元的一次性赔偿。

原本事情可能至此就已告一段落,然而在几个月后,市公安局在整个事件的调查结束后,又做出惊人决定。

9月29日,陈某的入院首诊医生吴某,二线医生王某,值班医生李某因涉嫌医疗事故罪,被移交向长乐市人民检察院起诉。

大约一年后,年10月16日,吴某与王某被另案处理,检方做出不起诉决定,具体原因不详。

而一线值班医生李某,即李建雪医生则被单独提起公诉。

产妇陈某的父亲曾在一档电视节目中说道:“其他医生都可以原谅,就是不原谅李建雪!”

没有人知道原因,到底是李建雪被选为了那个背锅人,还是在与家属的交流中有什么摩擦,我们都无从得知。

年2月,此案在苍山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此前,中国医师协会妇产科医师分会的7名专家曾对产妇陈某的案件作过讨论,意见认为:

李建雪在医疗过程中坚守岗位、仔细观察患者病情、及时向上级答复请示汇报,遵循上级医生医嘱;李建雪没有擅离职守,其医疗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罪相关情形,陈某的不良结局非目前医疗技术所能够完全避免。

但是仓山市人民法院认为:

被告人李建雪未检查产妇的化验报告单、分析化验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不能及时了解病情,未充分做好防治产后出血的准备工作,对病人认识不足,不能及时发现危急情况,以致不能立即采取抢救措施,造成产妇病情持续恶化,导致其最终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建雪的诊治行为与产妇的死亡结果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医疗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年12月4日,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建雪犯医疗事故罪。免予刑事处罚。

讨论

这是个非常值得玩味的结果,有罪,但是免予刑罚。

对此,李建雪医生则表示,“我可能经验不足,我也理解死者家属的悲痛心情,但我尽力了,我不是犯了罪的医生。”

这就抛出了一个问题:医生每一步都做的是符合规定的,但是因为能力不足,或者其它客观原因导致的患者死亡,医生需要负责吗?

可能很多患者及患者家属的看法是:需要。

惯用的一套说辞是:好端端一个人,医院就死了,医院怎么可能不负责?

我们先不讨论为什么医院送,这种说法成立的前提应该是:所有的病、痛、伤都能救,一定能救活,一定能治好。

但这个前提本就是错的,人类还有太多太多的疾病没克服了,医生又不是神,怎么可能做到超出能力之外的事?

法院判决李建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中的“严重不负责任”,但是在“严重不负责任”的释义中:擅离职守;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医疗救治;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硬要套进去的话,唯一能对的上也就是一个万能的“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了,毕竟所有其他情况都套得进去。

但是较真的话,李建雪医生按规定办事,没有擅离职守,有问题及时通知了上级医生,怎么也不能算得上不负责任吧?何况还有个“严重”作为形容。

年6月26日,上诉人李建雪犯医疗事故罪一案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庭审从早上9点半持续到下午4点半,控辩双方主要针对一审中的事实认定、案件证据充分发表了意见。并围绕死者基本病情的诊断是否有误、抢救措施是否有力、李建雪是否应承担责任等焦点间题展开辩论。

经过近6小时的审理,上诉人作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一年后,我们终于等来了李建雪医生应得的无罪宣判。

其实“医疗事故”与“医疗事故罪”仅一字之差,但是这一字带来的差别可能也是所有医生都无法接受的。

就像李建雪医生一直在坚持的,“我不是犯了罪的医生。”

我们也希望相关部门在处理此类医疗纠纷时,可以认真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到底是“医疗事故”还是“医疗事故罪”,最好可以有一个明确的分界。

我想,每一个医生都希望救回病人,但不是每一个医生都有能力救回病人,也不是每个病人的情况根据z现有医疗条件都还有机会拯救。

毕竟,归根结底,医生与病人是站在同一条船上的。

年,李建雪医生恢复了执业医生资格,回到了医院继续任职。

在接受采访时,她曾表示这些年来总在想:

“为什么六年前那个晚上,没能把那个产妇救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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