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省发文强推分级诊疗,大医院将迎空床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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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记者从河南省卫生计生委获悉,河南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布局推进分级诊疗。

《意见》提出,河南分级诊疗分4步走:

年,郑州、洛阳、焦作、濮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试点,其他省辖市结合本地实际开展试点;

年,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达到国家分级诊疗试点工作考核评价标准;

年,完善政策措施,扩大分级诊疗开展区域,各省辖市不少于50%的县(市、区)开展分级诊疗;

年,基本建立健全符合河南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并全面实施。

河南推进分级诊疗,主要任务为:

统筹加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探索建立基层首诊制度,探索建立双向转诊制度,积极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着力加强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

在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方面,《意见》要求:

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强化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功能。到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达标率≥95%,诊疗量在全省总诊疗量所占的比重应在65%以上。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占同类机构之比分别达到%、%、85%、7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在同类机构诊疗总量所占的比重应在30%以上。

《意见》提出,要多渠道培养全科医生,探索建立基层首诊制度,引导群众基层首诊,试点地区和有条件的地区选择至少50种慢性病、常见病作为突破口开展基层首诊,并逐步扩大病种范围,逐步下调非基层首诊的报销比例;开展城乡居民健康签约服务,到年,城市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30%,农村以家庭为单位签约服务覆盖率≥80%;高血压病、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40%。

如何推进双向转诊?

《意见》要求,到年,试点地区所有县(市)实现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全覆盖;要以便民为导向建立双向转诊关系,一级医疗机构根据自身情况与2家以上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签订双向转诊协议,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医疗机构转诊人数年增长率在10%以上。

同时,还要以信息化为载体推进非急诊预约诊疗服务。医院专家门诊号和住院床位优先向首诊医疗机构开放,医院均应开展非急诊预约诊疗服务。医院对需要住院治疗的预约转诊患者设立绿色通道,预约诊疗率≥50%(医院≥30%),医院预约诊疗率≥70%(医院≥50%)。自年起,各级医院用于基层转诊号源每年增加5%~10%,实施基层转诊预约优先。

《意见》明确了与分级诊疗紧密相关的医保支付制度改革:

要求加快完善医保门诊统筹等相关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探索将日间手术费用、特殊病种门诊费用和中医优势专科专病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之内。

在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同时,《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拉开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梯度,配合医师多点执业制度的实施,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

《意见》还明确了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

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医院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中西医结合诊疗服务和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诊疗服务。

医院(医院)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同时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

医院(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的中西医诊疗服务,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患者向上转诊服务。

基层医医院、护理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健康管理等服务,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中西医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来源:医药卫生报/常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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