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陕西省内507家医疗机构,跨省就医直

好消息~

我省城乡医保已实现异地就医

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啦!

省内覆盖家医疗机构

跨省覆盖31个省份

随着异地就医信息化系统进一步完善,参保患者只需按照就医所在地医保报销政策交纳自付费用即可出院。

作为在全国率先推行分级诊疗制度的省份之一,我省目前共组建各种形式的医联体个,涵盖二、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超过家,百姓看病更加方便快捷。

同时,药品耗材“两票制”和联合采购在我省全面推行,省内共组建10个采购联合体,开展联合采购,降低药品耗材价格。

目前,我省的省、市、县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远程会诊项目全部建成,医院门诊预约挂号与移动支付工作有序推进。财政全额资助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和大病保险,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元,各级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门诊特殊慢病年度报销额度提高20%,群众获得更多实惠。

多知道一点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方法

陕西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十五个问题解答

一、什么是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答:参保人员在参保地统筹区外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按规定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个人只需支付按政策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称为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二、哪些人员可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

答: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后,可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其中,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三、目前我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开展情况?

答:省内:我省职工和城镇(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全省各统筹区均可实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跨省: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平台实现全国联网,符合条件的职工及居民异地住院费用均可直接结算。

四、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登记备案手续如何办理?

答: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保卡和相关身份证明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经审核同意可登记备案。登记备案信息作为就医地经办机构判断是否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待遇的基础信息。

五、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又需要回参保地住院怎么办?

答: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办理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临时回参保地住院就医,请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如需要回参保地长期居住的,应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撤销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即可在参保地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六、异地转诊转院登记备案如何办理?

答:因参保地医疗条件有限,需要转到其他省市治疗的参保人员,应当按照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办理了转诊转院手续的参保人医院住院治疗。一次异地转诊对应一次就医结算。

七、如何查询备案登记信息、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信息?

答:参保人员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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