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张某某,广东省高州市金山人,.7.30入院高州妇幼保健院,由罗某霞医生接生,当晚生下了宝宝后,医生在不打麻醉的情况下,对伤口缝了两次又拆了两次,未能完成。再次请外科医生打了麻醉再缝多一次,事后也没打消炎针就叫我回病房。第二天出院,医生叫8月4日回来拆线,没说要注意什么。8月4日上厕所有的粪便从阴道口出,8月4日回院拆线才知道出现直肠阴道瘤瘘这个情况,当晚入院,主任说有两个方案给我们选择,1:再缝合术一次,2:几个月后再回来处理,主任说现在再缝,也不绝对百分百好,可以搏一搏。我选再次缝合,医生交待吃流质食物,不能吃硬的食物,(我咨询过外院医生,医生说要是当时发现问题,立刻禁食处理,问题就不会那么严重,可高州妇幼保健院的医生明知道我的情况,操作失误,不告诉真实病情,未能得到及时的医治。(一昧想让我出院,面对严重的问题而不想负责任)缝合术后,喝一点汤类的食物,排便还是从阴道口出。医生开始对我进行禁食,打点滴的第三天,在禁食期间,依然粪便还是从阴道口出。医生又叫禁食多五天,未好又叫出院。(医生说三至五个月再回来查,粪便经过阴道口,自己处理,清洗。)保健院太不负责。还有主任说:“不会有生命危险,也不会有败血症,大不了感染”天啊,难道感染不是问题,要死了人才是问题?她作为主任,却说出不负责任的话。打了十多天的点滴之后,(打点滴的清单也没有挂出来,生怕我知道她们给我打了什么点滴)除了每天清洗伤口,再没有其他的医治了,向咨询医生我的病情,刚开始一问三不知,等我家属去过吴某雄院长那里了解过后,她们依然是问非所答,还有更离谱的是我咨询病情,医生像装着没听到我说话一样。
在我不得知自己病情的情况下,医院检查,医院专业人士说出了病情的严重性.妇幼的医生不治疗病人,但爱叫我出院回家休养。病没治好就赶我出院,假如出院之后我再吃肉类还有其他东西导致粪便过于硬伤口再次破裂,感染造成伤害,这些情况谁负责治疗,处理?为什么她们只是想撇清责任,有些医生居然跟其他病人说我是因为妇科病住院的,别人问我是什么问题住院,我直接告诉别人是因为生小孩误操作导致直肠阴道瘘,他们才真正知道原因。高州妇幼保健院里的医生护士居然敢这样污蔑我。
医院不肯负责任,我于8.26号向茂名医学会递交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托书,直到现在10月10号了,事情还没有下一步的进展,我作为一个母亲,孩子出生两个多月了,无奈母子要分离。医院日夜想着他,虽然在家奶奶无微不至地照看着他,但怎么也代替不了母亲,不能陪在儿子身边,作为一个女人,作为一个母亲,谁能理解我在这事情上给我带来的生理和心理上的伤害???为什么当时他们知道了问题所在,却选择隐瞒病情导致我病情加重,难道她们真的没有良知吗?真的很想问,这世界还有公道吗???所以我选择将此事公众于世,希望有关部门能还我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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