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两部门联合印发《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年版)》通知,对年版《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进行了更新。新目录延续了原有的五个类别和特征,增加了分类的管理要求、收集方式、满足相应条件下的豁免管理等内容,即日起执行。医疗废物管理主要有哪些变化?1
医疗废物的盛装方法和收集有新要求
《目录(年版)》对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五类常见组分或废物名称进行了归类与细化,新增了收集方式,进一步明确了医疗废物的盛装方法和收集管理要求。
例如,规定了被污染的除锐器以外的废物均属于感染性废物;16周胎龄以下或重量不足克的胚胎组织属于病理性废物;明确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废弃标本的处理方法等。此外,还补充说明了一些常见的废弃物不属于医疗废物,例如盛装消毒剂、透析液的空容器等。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附表一说明:因以下废弃物不属于医疗废物,故未列入此表中。
如:非传染病区使用或者未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盛装消毒剂、透析液的空容器,一次性医用外包装物,废弃的中草药与中草药煎制后的残渣;
盛装药物的药杯,尿杯,纸巾、湿巾、尿不湿、卫生巾、护理垫等一次性卫生用品,医用织物以及使用后的大、小便器等。
居民日常生活中废弃的一次性口罩不属于医疗废物。
2棉签棉球输液贴不按照医疗废物管理
《目录(年版)》规定了一些无风险或风险较低的医疗废物,在满足相应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其中,患者自行用于按压止血而未收集于医疗废物容器中的棉签、棉球、输液贴,全过程不按照医疗废物管理。
密封药瓶、安瓿瓶等玻璃药瓶可不使用利器盒收集。
医疗废物豁免管理清单附表二说明:本附表收录的豁免清单为符合医疗废物定义、但无风险或者风险较低,在满足相关条件时,在部分环节或全部环节可不按医疗废物进行管理的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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