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3日),南京市医保局发布年南京市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率降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及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相关情况:
一、年1月起,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率从9.8%降低至8.8%(含生育保险缴费率0.8%),降低1个百分点。
二、年7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在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率加个人缴费率之和的基础上再降低1个百分点,由11%调整为9%。
三、职工医保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元执行、上限按元执行。四、预计年为全市用人单位减负27.7亿元,占年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全年收入13%。
同时,南京对76个临床诊疗类价格进行调整(骨科9项、普外科20项、神经外科15项、心胸外科12项、妇产科20项),其中,65个项目由医保基金全额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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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整涉及生育保险支付项目7项,为支持“三孩政策”,同步调整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待遇水平,同步提高职工生育保险全额支付的费用上限标准,确保分娩住院个人负担基本不增加。
来源:南京市医保局(版权归原创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零距离新闻—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