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包括江苏省的医疗纠纷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暴力袭医、医闹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样不良的医疗环境影响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也影响到普通民众的就医和治疗的安全。年3月30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来了《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自年7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做为地方性立法,为江苏省的医疗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指导。
01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
通观该条例,结合了以往医疗纠纷处理中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比较好的处理方式,比如第三章医疗纠纷处理的规定中就糅合了《关于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司发通〔〕5号)、原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卫通〔〕7号)等文件的精神。但从律师的角度,该条例的亮点还在于第三章第三节关于医疗鉴定的规定。
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施行前,人民法院处理医疗纠纷的主要依据是年9月1日施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随后,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年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文件法〔〕20号发布,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次会议废止,废止理由是与《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相冲突)。该通知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交由条例所规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按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组织鉴定。各级法院一般按照该通知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然后按照鉴定结论判决各项损失的赔偿,但问题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列举的各项标准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损失计算标准不一致。比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没有死亡赔偿金的规定,而最高院规定,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二十年计算死亡赔偿金,由此,医疗事故性质更严重,但赔偿反而低,造成了不公平、不公正。
年7月9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施行,颁布了《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医疗损害鉴定工作的通知》,该通知第一条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医疗损害鉴定仍应委托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统称为医疗损害鉴定;当事人均同意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应予准许。
江苏省各市的医学会也相应开展医疗损害鉴定,人民法院委托医疗损害鉴定的,可根据案件审理需要,要求鉴定机构对涉案医疗行为有无过错、医疗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错行为在医疗损害后果中的原因力大小及伤残等级作出明确认定,而医学会开展的医疗损害鉴定的程序与医疗事故的程序几乎相同,只不过是医疗事故鉴定白癜风身上复发该要怎么办怎么治疗骨肽注射液说明书有没有介绍用药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