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癜风哪里治疗最好 http://www.wxlianghong.com/m/
政策热点
关键词:医保监管条例|医保处罚新规|两名院长落马1重磅发布!首部医保监管条例来了,事关每一位医护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下文简称《办法》),明确《办法》将于年2月1日起施行。
据医保局网站介绍,《办法》充分体现了“放管服”精神,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通过申请签订医保协议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并明确了协议签订的基本条件和流程
其中《条例》第十五条直接与每一位医护人员相关。
“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向参保人员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不得分解住院、挂床住院,不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不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不得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不得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
定点医药机构应当确保医疗保障基金支付的费用符合规定的支付范围;除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形外,提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的医药服务的,应当经参保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监护人同意。”
25倍罚款!医保处罚出新规,医务人员需警惕日前,安徽省医保局发布了《安徽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下称《规则》)。
《规则》共15条,规定了行使处罚裁量权的基本原则以及对裁量权的监督,明确了不予处罚、2-5倍处罚、降低处罚档次等情形。
其中医药机构内出现以下7种行为,将处5倍罚款:
1、通过伪造医疗文书、医学证明、财务票据或凭证等方式,虚构医药服务、虚记费用等方式,故意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数额较大的;
2、组织、教唆他人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支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3、为非定点医疗机构(药店)、暂停协议医疗机构(药店)提供医疗费用结算的;
4、拒绝、阻挠或不配合医保部门开展必要监督检查的;
5、有组织诱导消费,造成基金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
6、被吊销或无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
7、其他社会危害后果特别严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春节刚过,又有两名院长落马2月18日,陕西省纪委监委和四川省纪委监委分别公布医院原院长高医院原院长谷运麒被双开的消息,已分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高碧奇曾于年至年,年至年先后担医院和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院长,于年11月被免去省结核病防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职务。
谷运麒从年医院院长,早在去年九月就已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而就在一个月前,医院院长扎西东智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而被调查。两医院相距仅有1.1公里。
“医学界”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