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盾告诉您因医疗事故而误工,该如何计算

在遇到医疗纠纷时我们经常会提到的一个词就是“误工费”,误工费指的就是患者在治疗时发生医疗事故并产生了损害后果,从而影响了工作使得收入受到了影响。对于误工费的计算方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第(2)项规定,误工费:患方有固定收入的,应按照本人因为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来进行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需按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计算;如果未有固定收入的,则按照医疗事故所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明确规定:误工费用需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及具体收入情况确定。误工的时间根医院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导致的持续误工,误工的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的头一天。如果受害人自己有固定收入。则误工费需要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部分计算。受害人如果没有固定收入的,则要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最近三年自己的平均收入情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似的行业上一年职工年度平均工资计算。

在这里需要我们注意的是,对没有固定收入的这些人,则需要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但是如果受害人自身没有劳动能力,误工费就没必要算了,就无需考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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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殿风
白殿风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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