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导语:医疗事故也是有可以免责的一些条件要求的,这些要求与及条件的满足分别有两类,一就是并发症,其次就是病人或者是家属的不合作而导致的医疗事故,因此这两种事故,还需要怎样进行满足其免责呢?下文将会做详细分析。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3第规定: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1)虽有诊疗护理错误,但未造成病员死亡、残废、功能障碍的;(2)由于病情或病员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的;(3)发生难以避免的并发症的;(4)由于病员及其家属不配合诊治为主要原因而造成不良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