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社局、广州市财政局正式发布《关于阶段性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的通知》,明确从年10月1日起至年9月30日,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缴费率。
其中用人单位的缴费率从8%降低为7%,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延缴人员、失业人员的职工医保缴费率从10%降低为9%。
根据规定,广州市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上下限为广州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和60%。在上下限范围内,用人单位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申报个税的工资薪金的月平均数,申报职工的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延缴人员等人员的缴费基数则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年社保年度为元)。
以灵活就业人员为例,按照元计算,调低缴费率后到年7月前的缴费每月可以省40.58元。
来源:广州日报记者何颖思
编辑:广州日报全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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