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术中,主刀者发现病情可能和术前讨论时不太一样,临时更改手术方式,出于好心也罢,过度自信也罢,总之,没有将术中变化与病人家属做交代,也没有让病人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术后,病情演变又与术中主刀者的临时决策相矛盾,医患争议又因此出现了……
患者刘某某,男,58岁,因“咳嗽、咯血10余天”入住呼吸内科。完善检查后,发现患者右肺门占位病变,因病变周围血管丰富,若做CT穿刺出血风险高,故转入胸心外科手术治疗。
术中主刀者见包块表面光滑,遂未按计划行术中冰冻检查即只做了包块切除术。术后病理检查提示:(右上肺)中分化腺癌。反复与患者及其家属沟通,建议患者进一步行肺癌根治术,但患者拒绝进一步手术,选择化疗治疗,后患者在外院行二次根治术。
家属认为院方未送术中冰冻违反常规;再次行肺癌根治医院未行术中冰冻导致。
根据影像学资料,结合术中所见,主刀者考虑为良性占位后,未告知患方情况,未获得患方知情同意情况下“过于自信”的选择了“有利于患者”的手术方式;
按照《侵权责任法》承担次要责任(30%),最终协商赔偿6万。
还是知情同意没有做到位,多少血的教训都是因为我们少说了一句话,少签了一个字,“一句顶一万句”,做好知情同意就是保护好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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