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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浙江丽水医院做核磁共振检查,因头套被固定不能随意活动。检查完后,医生锁上设备舱的门离开,把在舱内的患者忘了。就这样患者在磁共振舱内躺了3个小时,直到脚麻了才逼迫她下机。谁知,下机后却发现设备舱的门被锁了,无奈之下只能打电话联系丈夫,才得以离开。
该行为从法律角度分析属于民法典中规定的侵权行为。
根据侵权行为构成要件:行为、过错、因果关系、结果这四个方面出发,为您详细阐述。
首先,医院医生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责任的行为。侵权责任是指在没有合同关系的情况下,当一个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时,行为人应该对损害承担法律责任。对于此案,医院医生因为疏忽大意忘记了患者,从而导致患者在核磁共振室里面被困了三个小时。基于此,医院医生的行为属于不法侵权行为,构成侵权责任的行为。
其次,医院医生的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是指行为人在行为过程中未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导致他人遭受损害。对于此案,医院医生明显存在过错行为,忘记患者显然是医生的疏忽大意,违反了医生应有的注意义务。
第三,医院医生的过错行为是否具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指被告的行为与原告的损失之间存在直接关系,因此成为侵权责任的必要条件。对于此案,患者被忘记在核磁共振室里面的原因是医生的疏忽大意,所以医生的过错行为与患者遭受的损失之间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最后,医院医生的过错行为所引发的结果。医生的过错行为导致患者被困在核磁共振室里面3个小时,这种行为给患者造成了巨大的身体和精神上的损害,甚至可能对患者的健康造成永久性影响。
综上所述,医院医生把患者忘记在核磁共振室里面3个小时的行为,构成了侵权责任的行为,存在过错行为、因果关系,其行为结果给患者带来了严重的损害。因此,医生系职务行为,医院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患者的损失。#名律来了#《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