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立法研讨会邀请函

为进一步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国务院法制办于年10月公布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然时至今日,《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尚未出台,原因值得深思。为此,上海市法学会生命法研究会、上海市律师协会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上海政法学院生命法研究中心定于年12月15日就该项立法活动集合多方理论界和实务界力量进行研讨,剖析其背后纷繁复杂的法律问题及其演化逻辑,以推动立法进程。

一、议题:

1.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立法研究

2.研究会年度总结及年度计划

二、时间:

年12月15日下午2:00-5:30

三、地点:

上海市律师协会第一会议室(徐汇区肇嘉浜路号均瑶国际广场35楼)

四、发言人:

论坛现已邀请部分发言人,名单如下:

倪正茂,上海市法学会生命法研究会名誉会长、上海政法学院终身教授;

李惠,上海市法学会生命法研究会会长、上海政法学院教授;

卢意光,上海市律师协会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周益众,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所医疗服务监督科副科长,医院管理学博士;

万里涛,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所医疗事故处理办公室副主任,公职律师;

李国炜,中国政法大学医药法律与伦理研究中心研究员〔兼〕,上海政法学院生命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医学论坛报》医学与法律专栏编委;

张静,上海中医药大学法律教研室主任、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沈涛,上海市律师协会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王康,上海市法学会生命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政法学院教授;

陆夏岩,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孙乐民,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五、联系方式

欢迎各界专家学者热心人士共同参与!为方便制作席卡,请提前与主办方联系。

联系人:赵丹蕾

联系--

上海市法学会生命法研究会

上海市律师协会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

上海政法学院生命法研究中心

编辑:刘红佚朱立品

赞赏

长按







































白癜风有那些特征
哪里白癜风医院比较好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huaxingjiuye.com/ysff/1433.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