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学科诊疗(Multi-disciplinaryteam,MDT),是指由多学科的专家围绕某一病例来进行讨论,综合各学科意见的基础上,为病人制定出最佳的治疗方案。这种多学科综合治疗的模式是以病人为中心,能够实现个体化治疗的特点。需要进行MDT讨论而没有进行,说明在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缺乏全局观。由此造成的损害后果,医疗机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诊疗经过
某年1月1日,患者因“突发左侧肢体无力言语含糊2天”入住被告神经内科。既往有高血压、糖尿病、房颤、心脏病等病史。入院后予阿司匹林抗血小板聚集、阿托伐他汀强化降脂稳定动脉硬化斑块等治疗。完善心脏彩超等检查提示心脏瓣膜病(二尖瓣后叶(P1区)脱垂伴中重度关闭不全),请心脏大血管外科会诊后诊断考虑:二尖瓣脱垂伴中重度关闭。处理建议:心脏病变有手术处理指征,建议可转我科行腔镜下微创二尖瓣成形+房颤射频消融+左心耳缝闭术。1月13日转心脏大血管外科继续治疗。1月15日冠脉造影提示前降支近中段、第一对角支、回旋支中远段等处80-90%狭窄。1月16日头部MRI提示:桥脑右侧新近梗塞灶,颅内多处多发腔隙缺血灶等。术前家属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拟行手术名称:正中切口体外循环下冠状动脉搭桥术,二尖瓣成形备置换,备三尖瓣成形术,备ECMO,备IABP。1月19日11:20入手术室,行正中体外循环下心脏主动脉-多支冠状动脉搭桥+左乳内动脉-冠状动脉搭桥+二尖瓣成形+经胸房颤射频消融术,当天20:20带气管插管返回心脏大血管重症病房,予机械通气、头孢呋辛预防感染、左西孟坦、新活素强心等治疗。术后患者神志一直未恢复,1月23日患者呈昏迷状,复查头部CT提示右侧小脑半球、脑干见大片低密度影,考虑新发脑梗,医务人员告知家属病情预后极差,予以护脑、维持循环稳定等对症治疗。2月1日下午患者左侧瞳孔较前缩小,复查CT示脑梗死范围较前增大;2月3日患者呈深昏迷,瞳孔散大固定,对光反射消失。医务人员告知家属病情后,自动出院。
出院诊断:1,瓣膜性心脏病(二尖瓣后叶(P1区)脱垂伴中重度关闭不全);2,心房颤动,心力衰竭3级;3,脑梗死;4,脑疝;5多脏器功能衰竭等。
患者出院当天在家中去世。
诊疗过错
1.依病历记载术前会诊考虑行腔镜微创手术,但术前签署手术同意书改为正中切口体外循环手术,未充分告知患者家属相应的原因。
2.根据《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对危重疑难案件术前未行MDT讨论,未见危重疑难手术审批备案。
3.患者因脑梗入院,入院后虽经药物等保守治疗有所好转,但基础疾病多且危重,被告对心脏手术时机把握欠严谨。
综上,被告对患者的诊治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该医疗过错与患者死亡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错在造成患者死亡后果中的原因力大小为次要原因。
原告诉讼请求
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元。
法院说理
本院认为,根据《民法典》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两级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均认为:脑梗死诊断明确,治疗符合常规;心脏手术有相应指征。但诊疗过程中医疗机构存在术前告知不充分、未行MDT讨论、未见疑难手术审批备案、手术时机把握欠严谨等过错,医疗过错在造成患者死亡后果中的原因力大小为次要原因。本院结合案件事实,酌定由被告承担原告40%的赔偿损失。原告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本院酌情支持2万元。
判决结果
一、被告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鉴定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个人观点
什么是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
1
根据《医院评审标准》的要求,医疗机构实施手术患者评估制度,合理制定诊疗和手术方案。建立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有急诊手术管理措施,保障急诊手术安全。医疗机构应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制度核心要点》等,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院的重大手术报告审判制度。
什么手术属于重大手术的范围?
2
包括以下几种(具体范围由医疗机构自行定义):
1.四级手术中难度特别大,过程尤其复杂的手术;
2.预知预后不良或危险性很大的手术;
3.各种原因可能导致毁容或永久性伤残的手术(如截肢等);
4.70岁以上的高龄患者的手术;
5.患者系自杀或他杀等涉及法律问题的手术;
6.患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的手术;
7.患者系特殊保健对象的手术,如高级干部(县处级以上干部)、著名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及民主党派负责人;
8.尚未转入常规技术的新技术(如案例中的EMCO)和新项目手术等。
如何实施重大手术报告审批?
3
首先,病历需经过科内手术前讨论决定,科主任同意后填表上报医务科。其次,医务科审批同意后报分管院长审批。第三,经分管院长审批,医务科备案后方可实施。如果涉及探索性手术等,还需经过技术管理委员会、医学伦理委员会评审过后方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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