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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月26日,陈某因腹医院就医,入院诊断为“急性胃扩张、慢性胰腺炎急性发作、腹壁切口疝”。
4月5日,医院进行了修补手术,术后因右下腹疼痛,又于4月11日进行了腹腔镜探查、小肠造瘘及腹腔引流术。
经过治疗、恢复后,陈某于4月24日出院。
之后,陈某到会泽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主刀医生在手术过程中操作失误,使自己构成九级伤残,身体遭受严重损害,同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医院赔偿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费、误工费等费用。
会泽法院法官刘海燕在承办该案后,通知双方到院进行调解,双方均要求对陈某的伤情进行鉴定。应双方要求,刘法官于当天开展了鉴定前期准备工作,与双方当事人明确鉴定事项、确定鉴定资料和选取鉴定机构。待材料完备后,及时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收到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后,为尽快解决纠纷,刘法官第一时间确认了开庭时间,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传票。在刘法官的再次耐心调解下,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医院自愿承担85%的主要责任,并对陈某一次性支付了赔偿金。
发生医疗损害是医患双方都不愿意看到的,而双方对医疗责任的承担往往存在较大分歧,导致医患矛盾频发。
患者在医疗损害中承受了身体带来的痛苦,对于解决纠纷的心情更为迫切。
医院的声誉及正常经营,对案件的处理要求也会更高。
面对棘手的医疗纠纷案件,会泽法院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从双方切身利益出发,及时处理、耐心调解,努力维护好患者合法权益和正常医疗秩序。
原标题:《医疗事故起纠纷法官调解患者获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