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国际医院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被处

  中宏网山东6月6日电近日,记者从信用中国(山东)获悉,医院因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被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连下两张罚单,共罚款11万元。

  据济卫医罚﹝﹞号,医院有限公司设置的医院使用1名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使用2名护士从事本专业以外诊疗活动,其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应处罚款7万元整。

  据济卫医罚﹝﹞号,医院有限公司设置的医院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未制定和实施病历管理制度,其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四)项的规定,应处以警告并罚款4万元整。

  记者了解到,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年4月13日,法定代表人为唐晓地,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济南市历城区彩石镇两岔河二区三号,所属行业为社会工作,经营范围包含:医疗服务(凭许可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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