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联合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出台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主要内容是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下调“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自年3月28日起执行。
《通知》明确,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按照“价格项目+检测试剂”的方式收费,费用总额最高不超过12元/人次,其中,检测项目最高价格5元/人次,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零差率销售。上述价格为全省最高指导价,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及方法学,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据网上公开消息,目前已有河南、重庆、黑龙江、甘肃、山东、河北、云南、陕西、山西等地已发文明确抗原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其“价格项目+检测试剂”最高价均为15元/人次,湖南的价格比这还要低3元。
《通知》明确,下调“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单人单检价格统一降至每人次20元,检测以及试剂费用总和不得超过每人次28元;混检价格统一降至每人次8元。
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