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陕西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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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年发布统计数据:1、年陕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年陕西省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元。3、根据陕西省统计局公布数据,年度陕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元(来源“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人社函《》号)。二、赔偿计算标准及公式1、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包含后续治疗费,康复费用、整容费等)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元/天×住院天数(余伟安律师针对此项费用标准要解释说明的是,司法实践中有按30元/天计算的,但在我们代理过的案件中都是按最高标准争取也取得成功,有按50元/天判决的也有按80元/天判决的,也有按元/天判决的。再次强调,按元/天计算是有参考的法律文件依据的。伙食补助费的立法目的就是保障受害人享受更好更高的伙食标准,所以伙食补助费要与时俱进,尽量按照高标准计算)3、营养费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司法实践中也可按照30元-元/天标准计算主张)4、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或者按照鉴定意见确定误工时间。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年度陕西省职工年平均工资?元÷日,暂时可参考年度陕西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误工天数备注:余伟安律师提醒大家,侵权责任法把“误工费”界定为“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更准确,所以如果是领取退休金或者养老金再就业后因误工减少收入,同样可以主张误工费,我们有大量的成功案例。西安余伟安律师提醒:误工费计算基数弹性很大,最终法院判决根据原被告双方举证情况或者参考相应的统计数据进行判决;误工时间可以参考《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公安部GB/T-)确定。5、护理费护理费赔偿金额=根据陪护人员误工费×陪护时间或按照当地护工工资标准(元--元不等)×陪护人数×陪护时间护理费问题比较复杂,余伟安律师提醒:护理费,陪护费,存在概念的不同,又很难区分,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中都没有把亲情陪护和生活护理严格区分;司法实践中存在住院护理费和出院后护理费两种不同计算标准,又存在不鉴定护理支付的护理费和鉴定护理依赖程度而支付的护理费。该笔费用计算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有疑问可以当面咨询余伟安律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6、交通费交通费赔偿金额=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7、住宿费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可酌情按-元/天计算)8、残疾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统一适用城镇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意见(试行)》:1、城镇居民标准:一级伤残为元×20年×%=元;二级伤残为元×20年×90%=元;三级伤残为元×20年×80%=元;四级伤残为元×20年×70%=元;五级伤残为元×20年×60%=元;六级伤残为元×20年×50%=0元;七级伤残为元×20年×40%=元;八级伤残为元×20年×30%=元;九级伤残为元×20年×20%=元;十级伤残为元×20年×10%=元。9、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期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其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10、被抚养人生活费(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11、丧葬费(农村和城镇居民一个标准)丧葬费金额=年度陕西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暂时可参考年度数据元÷12×6=.5元。12、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元×20年=元(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元×5年=元13、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明确的计算标准。一般法院内部会形成一个基本意见,然后针对不同案件做具体裁量。构成伤残或者死亡的,权利人一般可以争取到。不同伤残程度,不同案情,对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多少都会有一定影响。余伟安律师参与的很多案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都不同。一般性的残疾,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元-0元之间不等。近一两年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案件中,有很多精神损害抚慰金大都超过5万元,个别超过5万元甚至有达到10万元以上赔偿的。三、伤残赔偿指数(一)单一伤残等级赔偿指数:一级--%,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二)多等级伤残—综合伤残等级赔偿指数:对伤残者的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综合伤残等级赔偿指数。公式为C=Ct×C1×(Ih+∑Ia,i)综合伤残等级赔偿指数”=最高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附加伤残等级指数(累加)附加伤残等级赔偿指数分别对应为:一级10%二级9%三级8%四级7%五级6%六级5%七级4%八级3%九级2%十级1%限制条件:1,附加伤残等级指数累加不得大于10%,即:附加累计的总和以10%为上限,超出的不计。2,“综合伤残等级赔偿指数”不得大于%,即以%为上限,超出的不计。举例:举例:受害人有三个伤残等级分别为六级、九级、十级,取其最高伤残等级六级的赔偿指数为基本指数:50%,将其低等级九级和十级的赔偿指数转换为附加指数分别为:2%和1%,则其三个伤残等级的“综合赔偿指数”为:50%+2%+1%=53%。如果您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扫描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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