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俊琴,女,汉族,40岁,于年8月28日下午4医院妇产科,拟于8月29日9点行剖宫产术。29日上午做静滴、皮试等术前准备,8:50分突发呼吸心跳骤停,经抢救,9:26分自主心跳和自主呼吸相继恢复,但意识未恢复,医院ICU主任医院继续抢救。向产妇家属交代病情并征得同意后,医院重症医学科继续救治,13点35分抢救无效,产妇死亡。
事发后,医患双方产生了医疗纠纷。医院及时向市卫生计生委、蒙中医药管理局、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电话汇报了诊疗过程。市卫生计生委主任、分管副主任及时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召开了协调会,指示各有关科室亲赴现场安抚死者亲属,并现场调处。市卫生计生委蒙中医药管理局、市医调委负责人医院现场与家属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随后,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部门、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医院代表,张俊琴家属及亲属10余人,召开了见面会。
见面会上,医院对张俊琴的抢救无效死亡,表示深切的哀悼,在医疗技术上我们还有很多未知的领域,还有很多未攻克的难题;在救治病人上,医院医生已经尽力了。在多方共同见证下封存了两院病历和使用物品,市医调委提出,医患双方存在分歧,可以通过协商、诉讼途径解决,如果对死因有异议,须在一周内进行尸体解剖。公安机关全程做了执法记录。
8月31日患方提出了尸检申请,于9月4日在医院、医院、死者家属三方在场的情况下,由市安泰司法鉴定中心做尸检并采集了标本。死者家属经济困难未及时缴付尸检费用,医院考虑死者家属家庭贫困,垫付了尸检费用、送检费用和旅差费用,并于9月26日与市安泰司法鉴定中心工作人员及死者家属将解剖标本送往山西省医科大学进行检验,30个工作日后出检验结论。
目前,该纠纷正在按程序处理中,尸检结果出来后,死者家属在善后处理上有多种选择:一是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明确是否是医疗事故;二是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程序,如果是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关规定院方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死者家属可得到合理补偿;三是走司法诉讼程序。市医调委作为第三方组织一直协调各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后续事宜,并密切土方治疗白癜风根治白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