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6月29日,崇阳县人民调解协调指导中心经过连续三天两夜的调解,将一起“非正常死亡”医疗事故纠纷成功化解,成功阻止了一起可能有近百余人参与的群体性医闹事件的发生。因为信息掌握及时、处置得当,县人民调解协调指导中心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
年6月20日,崇阳县沙坪镇古城村村民雷细英因交通事故受医院治疗。医院的检查诊断,发现头面部外伤、左锁骨骨折、双膝部及右小腿均有不同程度的受伤。医院及时对其进行了手术治疗,并就术后有可能会引起相关的并发症予以告知,雷某家属在告知书上签署了同意手术的意见。术后第二天,患者即出现了精神不振的状态,并开始出现呕吐,雷某家属当即请来当班医生进行查看,医生说这只是一种癔症,并没有生命危险。27日上午患者病情加重,家属又叫来医生查看病情,医生仍坚持只是一种癔症,未对雷某做相应检查处置。中午12时左右,患者出现了呼吸困难状况,后经抢救无效,于12时50分死亡。
对于雷某的死,家属认为是医生未能尽责所致。从25日至27日中午这段时间里,雷某家属多次告请医生雷某临床的不正常情况,但均被医生忽视,未作检查也为进行处置,医院应承担患者雷某死亡的事故责任。事发当晚,雷某家属要求院方赔偿80万元,院方未给予答复。
人民调解协调指导中心召开矛盾纠纷研判分析会
崇阳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得知这一信息后,及时上报县人民调解协调指导中心。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周协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文武、分管文教卫的副县长宋妮荔、副县长公安局长郭正华掌握该信息后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召开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会,启动应急预案。
一是明确县卫计局牵头成立医疗事故专家鉴定组,进行初步鉴定,形成鉴定意见。
二是由分管副县长带队,包括公安、司法、医调委、雷某家属所在乡镇村干部共同组成调解领导小组及调解专班,即时介入,做好稳控和调解工作。
三是发挥好县级人民调解协调指导中心的平台作用,做好纠纷的动态跟踪、信息收集工作,保证县委县政府随时掌握调处的进展情况,从而做好协调组织工作。
四是启动重大医疗事故风险防范紧急预案,启动紧急应对工作,多部门联防联调,防范事态扩大,防止大规模的群体性的事件的发生。
医疗事故调解现场
6月28日上午,雷某家属情绪激动,聚医院,不让死者的尸体医院“太平间”。事态紧张,随时有闹大扩大的可能性。
因为信息发现的及时,部门联调到位,政府高度重视,紧急预案防范有你,最终稳控小组得以从容应对,防止了纠纷的激化,将医闹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同时,县人民调解协调指导中心明确县卫计局牵头成立的医疗事故专家鉴定组及时到位。经过初步鉴定,雷某死亡的原因是由于术后并发症肺栓塞造成。雷某家属虽主张是院方造成雷某死亡的主要原因,应付全部责任,但家属坚决不同意尸检,医疗事故专家鉴定组无法形成最终鉴定报告,所以院方无法按照城镇居民标准全额赔偿60万死亡事故赔偿金。崇阳县司法局及时通过法律援助中心和维权律师的,进行死亡赔偿金额的测算。
依据掌握的情况和初步鉴定意见,崇阳县司法局指导医调委调解员从法规、人情、道理上多措并举,耐心细致的进行疏导劝解。经过三天两夜共七轮调解,最终经过测算,促成医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医院赔偿雷某家属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怃恤金等在内的费用总额合计31.1万元。事故最终成功调解。
“发事即有人管”,而且坚持依法依规、充分尊重家属的意见,虽然未达到80万元的赔偿期望值,雷某家属对本次调解的结果仍然表示满意。在领取该赔偿款时,雷某家属泪流满面地说:“感谢医调委为我家做主,你们这些调解员真是公正公平,既依法又合情。真是辛苦你们了。”
崇阳县人民调解协调指导中心自年设立以来,对重大矛盾纠纷、群体性纠纷做到信息收集客观、上报及时,为县委县政府提拱了县域矛盾纠纷掌握和了解的“全景窗口”,保证了崇阳县在矛盾纠纷的调处资源的充分整合、调动及时。近三年,崇阳县没有发生过一起矛盾纠纷诱发为重大、群体性事件,对当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崇阳县司法局汪甫雄石林)
END
您的阅读和转发是对我们最大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