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具体费用计算如下: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以正式票据为凭,凭据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宿费:外地就医、配置残疾辅助器具、伤残、死亡亲属参加交通事故处理处理、办理丧葬事宜的费用。
伙食补助: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予以赔偿。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鉴定费:伤残鉴定在治疗终止后根据当事人康复后身体状况进行评定,医院证明后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
残疾赔偿:根据受害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和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20年计算。
辅助器具: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六个月总额计算。
生活费:根据抚养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死亡赔偿: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精神损害: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精神损害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得让与和继承。
交通事故后肇事者要赔偿范围简单说到这里,提醒各位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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