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医院发生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最近,中国的法律判决网站上公布了医院的医疗事故案件。这起事故涉及到一个被诊断为“反复出现的抑郁症,当前状态是严重的但没有精神症状”的病人,在医院病房内自杀身亡。

专家评估认为,医院在处理这名病人的过程中,犯了一些错误。比如,对病人的护理级别不够合适,预防措施做得不够充分,对可能的风险预估不足,以及在信息传达上不够到位。

这些错误都与病人的死亡结果有着直接的关系。法院在今年初做出裁决,医院需要承担50%的责任,并赔偿70万元人民币。

医院在护理和管理上出现问题时,需要对患者的不幸后果负责。

医疗事故通常是因为医生在治疗过程中犯了明显的错误。不过,有一种情况比较少见:如果病人在住院期间自己选择结束生命,这种情况也可能被判定为最严重的医疗事故等级——一级甲等。

这种事很少见,最近才有人提到,所以特别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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