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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渤海财险小课堂将为大家讲解即将于10月1日施行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并介绍一款渤海财险开发的新产品——手术意外险。
准备好了吗?让我们开始吧~
医疗法规改革
为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近日签署了国务院第号令,公布《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制定本《条例》,从制度层面推进医疗纠纷的依法预防和妥善处理,着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我国医疗纠纷处理的相关法规经过了三次重大变革,年6月29日国务院发布了《医疗事故处理办法》,15年后,87版的《处理办法》于年9月1日被国务院公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替代。目前这两部法条都属于现行有效的法规,部分规定内容存在不同的,按照法律适用中“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优先适用。
在这里渤海财险知识小课堂
将就该条例与保险相关的法
律问题为大家做个解读。
关键句:
首次鼓励患者参加医疗意外保险
原文:
《条例》第七条:国家建立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发挥保险机制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第三方赔付和医疗风险社会化分担的作用,鼓励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鼓励患者参加医疗意外保险。
《条例》首次提出医疗保险中患方的医疗意外险,鼓励患者参加医疗意外保险。医疗活动是高技术、高风险行为,其疗效水平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和制约,医疗风险是难以预料和避免的风险,一旦发生医疗意外,对于患者及家庭带来的可能是毁灭性的打击,因此,鼓励患者参加医疗意外保险是医疗风险分担机制的重大举措。
作为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或者开展临床试验等存在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在患者处于昏迷等无法自主作出决定的状态或者病情不宜向患者说明等情形下,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患关系持续紧张,伤医事件时有发生,医疗纠纷调解责任重大。医疗调解委员会虽然早已有之,但在调解工作过程中由于缺乏专业人员,往往很难同时说服患方和医方。本次将要施行的《条例》则充分发挥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第三方机构的调解作用,对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做了进一步细化规定,为大量医疗纠纷案件的快速解决提供了法律支持。
渤海财险手术意外险
渤海财险开发的手术意外险,是一款让医护人员安心诊疗、让患者放心治疗的保障型保险,承保患者在保险期间接受手术治疗中或手术后因发生医疗意外导致的死亡、残疾和并发症等,每次手术保额达17万元,意外发生后,渤海财险将按照条款的约定给付保险金。该险种按照手术病种、病情、保障范围等多种因素确定保险条件,制定与风险相匹配的保险费率。
总结
《医疗纠纷处理条例》的出台,是国家法制的进一步健全,鼓励更多患者通过投保医疗意外险来为自身提供一份保障,这在未来也将会是一个新常态的发展趋势,医疗意外险类产品的诞生,目的是让医生放心做手术、让患者安心接受手术、让家属更能深入了解病情,医患双方增加互信,医患矛盾逐渐缓解,共建美好和谐社会。
维护医疗秩序,我们一直在努力
以上内容是国家针对现阶段医患关系调解出台的政策,跟随政策的脚步,渤海财险在开展“医疗意外险”的道路上争做排头兵,先行开发了针对患者手术治疗的“手术意外伤害保险”,为患者在接受手术治疗中或手术后因发生医疗意外导致的死亡、残疾和并发症等不良后果提供相应的保障,在发生医疗意外后进行保险补偿,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医患矛盾,也是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一条路径。医院内的各大科室,为医患关系的稳定发挥了切实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