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人,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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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60号)规定,本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元;个人缴费每人每年不低于元。

  我市结合实际,按照量力而为、循序渐进的原则,统筹考虑群众经济负担和基金支付压力及医疗费用增长情况,将今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元,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为每人每年元。同时,立足基本医保筹资、大病保险运行情况,年我市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81元。

大中专学生政策调整

  在确保与学生原参保地医疗保险待遇无缝衔接的前提下,将大中专学生(含全日制研究生)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期从学年调整为自然年度,学生在入学当年学籍地如发生医疗费用,采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报销费,报销比例不受转外就医调减比例规定限制。

来源:枣庄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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