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1
大小新闻客户端10月21日讯(YMG全媒体记者徐峰通讯员谭晓丹摄影报道)年11月25日,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管理,促进医疗废物科学分类、科学处置,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生态环境部重新修订了《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并明确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近日,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就此作出解读。
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监督八科四级主任科员李彦亭介绍,版《目录》增加了医疗废物分类的管理要求、收集方式、满足相应的条件下的豁免管理等内容。对五大类医疗废物名称进行了归类与细化,进一步明确了医疗废物的盛装方法和收集管理要求。例如隔离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应使用双层医疗废物包装袋盛装。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的病原体培养基、标本、菌种和毒种保存液及容器,应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使用其他方式消毒,然后按照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利器盒达到四分之三满时,应当封闭严密,按流程运送、贮存。化学性废物收集于容器中,粘贴标签并注明主要成分。
版《目录》补充了一些常见的废弃物不属于医疗废物,例如非传染病区使用的或者未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消毒剂空瓶、透析液的空容器、一次性医用外包装物、废弃的中草药、中草药煎制后的残渣、盛装药物的药杯、尿杯、纸巾、湿巾、尿不湿、卫生巾、护理垫等一次性卫生用品,医用织物以及使用后的大、小便器等,居民日常生活中废弃的一次性口罩。
版《目录》在保证医疗安全的情况下,鼓励减少使用含汞的医疗器械,鼓励使用可复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此举基于减量化的原则,立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符合国家推行绿色发展方式,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理念。
版《目录》添加了《医疗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规定了一些无风险或者风险较低的医疗废物,在满足相关条件时,部分环节可以不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豁免管理可以减少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的总体感染风险,提高医疗废物管理效率。需要注意的是,豁免的医疗废物有特定的管理要求,并没有豁免其医疗废物的属性。
对此,李彦亭作出详细解读:
1、密封药瓶、安瓿瓶等玻璃药瓶。盛装容器满足防渗漏、防刺破要求,并有医疗废物标识或者外加一层医疗废物包装袋,标签为损伤性废物并注明:密封药瓶或安瓿瓶。可不使用利器盒收集。
2、导丝。盛装容器满足防渗漏、防刺破要求,并有医疗废物标识或者外加一层医疗废物包装袋,标签为损伤性废物并注明:导丝。可不使用利器盒收集。
3、棉签、棉球、输液贴。患者自行用于按压止血而未收集于医疗废物容器中的棉签、棉球、输液贴。全过程不按照医疗废物管理。
4、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以及相关技术可处理的病理性废物。按照相关处理标准规范,采用高温蒸汽、微波、化学消毒、高温干热或者其他方式消毒处理后,在满足相关入厂(场)要求的前提下,运输至生活垃圾焚烧厂或者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处置。运输、贮存、处置过程不按照医疗废物管理。
责任编辑:高涵
审校:赵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