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降至80元,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明起

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为更好地抗击新冠病毒,落实国家和省的政策要求,适应新型冠状病毒防治常态化工作,我市决定下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收费标准。即从1月20日起,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核酸测定价格由现行的元调整至80元。此价格为政府指导价格,上浮为零,下浮不限。我市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规范自身价格行为,按照规定收取费用。届时,市医保局将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测定价格执行情况的监测监管,发现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责编:李佳明审核:代宝柱监制:王鹏程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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