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白癜风微信账号 https://m.39.net/pf/a_4580343.html近日,问法网小编从网络中知悉,年12月28日,大家都沉浸在迎来新年的喜悦中,但张老师的家庭却迎来了沉重一击。张老师年56岁,于12月28日下午出现因头痛、嗓医院就诊,在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后注射生理盐水及清开灵,随后出现紧急状况,抢救无效死亡。张老师教书育人十几载,曾获得过许多教育荣誉称号,家人无法接受这沉重的打击,回顾医院因未做皮试、存在违规操作等行为承担责任。但医院相关人士表示称,张老师死亡原因为心肌梗死。现情况未明,无法针对任何一方的主张做出判断。但张老师的死亡事实已经发生,怎么判断是否为医疗事故,若真为交通事故,医院还是就诊医师进行赔偿?问法网律师表示,目前我国针对医疗事件是否为医疗事故只能通过案件全方位深层次的分析、更专业的鉴定从而针对因果关系进行分析后才能得出结论。而不能单从某一医疗行为进行判断。若真为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通过责任人的认定、院内及(或)医院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等程序进行判断,医疗机构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有关医务人员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情节严重的,根据刑法规定,可能会涉嫌医疗事故罪。问法网律师表示,近些年,医疗事故或医患关系从而产生的纠纷频繁发生,每一件事情本身都需要双方进行共同的改善。从医院角度来看,一旦有疑似医疗事故的发生,或可能因医疗过失引发医疗争议时,就诊医师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医院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应根据造成的后果在12/24小时之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患者造成更严重的身体损害。从患者来看,不管是医疗差错还是医疗事故,都是大家不愿看到的事情,患者及家属不要因此丧失理智,从而做出过激行为,多独立思考,不要做头脑发热的愤怒小鸟。救人是医生的本能,而暴力伤医伤害的不只是医生,更是背后正需救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