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男子去世医院拒开死亡证明,遗体存放1

今天不讲血腥杀人案,聊一聊社会的“家长里短”。

案例发生在03年的上海。在上海同济大学读书的大学生李奇乐(化名)因重症急性医院住院接受治疗,李奇乐的父母得知消息赶到上海,但上天最终没有眷顾这个年轻的生命,在53天的抢救治疗后,李奇乐还是永远地离开了人世。

悲痛欲绝的李奇乐父母不得不接受这一事实,开始帮儿子料理后事。恰恰就是儿子的后事,折磨了夫妻俩十几年。

因治疗费用高昂,夫妻俩又都是普通的农民,医院的治疗费用就一直拖欠着还不上,当被殡医院开的死亡证明,医院的拉锯战就开始了。

医院一直给李奇乐父母的说法是,交不齐治疗费,就不能给李奇乐开具死亡证明。夫妻俩对此没有任何办法,钱又不是大风刮来的,哪能那么轻易地就拿出来那一笔巨款?

无奈医院告上了法庭,称医院出现了医疗事故,不给开死亡证明,医院一方医院的欠款,在这里无理取闹。最后的结果毫无悬念,医疗事故经警方查明是莫须有的罪名,法院还因此医院欠款。

“偷鸡不成蚀把米”,夫妻俩的处境更加艰难。夫妻俩也一直没有放弃拿到孩子的死亡证明,只希望能早日火化,带孩子回家。但这一等就是十几年,夫妻两人从来没有放弃向有关部门反映,但一直都是消息石沉大海。

年,李奇乐的父亲又因心梗离世,留母亲胡乐琴(化名)独自一人。没有生离,但已经死别。最亲的两个人都离自己而去,好在黄天不负有心人,上海市卫健委在年告知胡乐琴,死亡证明可以开了。

胡乐琴在拿到儿子的死亡证明后,看到上面签署的日期是儿子确认死亡的那一天,也就是说这张早已签好的死亡证明,被足足拖欠了十七年!满心欢喜的胡乐琴终于可以完成夫妻二人的愿望,将儿子带回家中安息。

可命运就只爱欺负弱者,殡仪馆拿到证明却说要缴纳这几年的遗体保管费才可以火化,没有死亡证明,就不能火化遗体。这次医院告上了法庭。

善良神的天平终于倾向了这位可怜的母亲,医院承担所有遗体保管费用,并赔偿这十几年来,胡乐琴在精神上遭受的创收治疗费用,即精神损失费,一共10万元。

医院无权扣押死者的死亡证明,医院借此来索要欠款。医院正是看李奇乐父母没有钱支付医疗费用,怕其欠款不还,才想出了这样的馊主意,扣押着人家的死亡证明,以此威胁李奇乐父母还钱。

胡乐琴在拿到儿子的死亡证明后,看到上面签署的日期是儿子确认死亡的那一天,也就是说这张早已签好的死亡证明,被足足拖欠了十七年!

第二次的法院判决,医院支付全额遗体保管费用也是合情合理的,殡仪馆要看到死亡证明才能火化遗体,医院的非法扣押死亡证明行为,李奇乐的遗体等了十几年,欠下20多万的遗体保管费用,医院承担。

另外,这十几年来的奔波碰壁,也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反思,群众的问题为何不能及时被解决,而是一拖再拖等了十几年?这对李奇乐父母来说,是相当大的精神折磨,故法院判决的精神损失费也是合情合理且合法的。

李奇乐终于回家入土为安,为儿子奔波的夫妻俩一个已经含恨而去,一个已是满头白发。好在正义虽迟但到,没有辜负夫妻二人十几年的斗争与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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