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跑医院人满为患基层医疗机构患者稀少
这样的情况有望在今年得到改变
衡阳县4月1日起实行分级诊疗
双向转诊
基层首诊患者应首先到参保地的定点村卫生室、诊所等地就诊一、实行基层首诊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应首先到参保地的定点村卫生室、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中心)卫生院就诊。患者也可以自主选择在县内任意一家医疗机构就诊,对于超出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
双向转诊基层医疗机构对超出诊治能力的病患,及时逐级上转二、实行双向转诊基层医疗机构对超出诊治能力的病患,及时逐级上转;同时,医院对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及时向下转诊。形成常见病、多发病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诊治,危急重症医院得到科学有序治疗。
不过小编还是有话要提醒哪些情形可以转哪些情形不可以转敲黑板!仔细看哦!七种情形可以上转:1.涉及医疗服务内容超出医疗机构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2.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湖南省《医院手术分类及批准权限规范》的规定,基层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资质或手术资质的。3.重大伤亡事件中伤情较重、急性中毒者症状较重及临床各科急危重症,病情难以控制的;传染病例定点收治的。4.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复诊仍不能明确诊断,需要进一步诊治的。5.病情复杂,医疗风险大、难以判断预后的。6.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需转入专业防治机构治疗的。7.其他技术、设备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六种情形可以下转:1.普通常见病、多发病、基层医疗机构有能力诊治的。2.诊断明确的患者,处理后病情稳定,已无需继续住院但需长期管理的。3.各类手术后病情稳定,仅需康复医疗或定期复诊的。4.各种疾病晚期仅需保守、支持、姑息治疗的。5.诊断明确需长期治疗的慢性病、老年护理病人。6.其他诊断明确,病情处于稳定期、恢复期需进行康复治疗的患者。县内可以平行转诊:医院(医院)应根据各院的专科特长相互转诊,实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医改目标。三、转诊流程及报销待遇1.村卫生室、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能诊疗的普通患者,就近转诊到乡镇(中心)卫生院,无需办理转诊手续。对急危重症需要转诊患者,应协助患者及家属拨打“”急救中心电话,“”急救中心应及时调度就近的急救点的救护车及时转运到县内各医疗机构。2.乡镇卫生院对诊断不明、症状较重、治疗效果不满意、预后难以判断的患者,应组织院内会诊,在尊重患者意愿的前提下,优先转医院,医院无能力救治和未开设此类科目的病人,根据病人及家属意愿,经业务院长批准可医院医院(医院限定为: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的,医保不予报销。3.医院(医院),对诊断不明、症状较重、治疗效果不满意、预后难以判断的患者,应组织院内会诊或院际会诊,在尊重患者意愿的前提下,可行平行转诊。医院、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不能诊治的患者,经科室主任同意,可转至省、市三级医疗机构就诊,医院、医院不能诊治的患者,经科室主任同意,原则上转医院(医院、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如确需转至省、市三级医疗机构就诊的必须经业务院长同意后方可转诊。4.医院能够救治的患者,患者及家属要求转院的,应遵循患者及家属的意愿,准予转院,报销比例降低10%。5.在衡阳县外衡阳市城区内的务工农民工、暂住、上学等人员(6个月以上),如患急病需在当地治疗的,无须办理转诊手续,但应在入院后3个工作日内电话告知县医保事务中心(属衡阳县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备电话-,非衡阳县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备电话-)。在衡阳市外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的,按照异地就医的报销政策执行。凡属城乡居民医保的,转入县外三级医疗机构由转出医疗机构医保办及时在医保信息管理系统办理转诊备案,没有备案的降低10%的报销比例。
6.五种情形可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1)通过急诊通道入院的危及生命的急、危、重症患者;(2)医院没有救治能力,患者家属强烈要求转医院(乡镇卫生院、医院、医院报告分管业务院长同意,医院、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报告科主任同意);(3)通过急诊绿色通道入院的(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中心、孕产妇、儿童急救中心、ICU);(4)恶性肿瘤、尿毒症、重症精神病、烈性传染病;(5)重大伤亡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群体中毒事件、重大交通事故及传染病需定点收治的。以上情形,可不逐级转诊,也不需要到县、乡医疗机构办理网上转诊,但在入院后3天内或病情稳定后,在网上或电话向县医保事务中心备案(属衡阳县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备电话-,非衡阳县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备电话-)。
附“衡阳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政策”和“衡阳县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
衡阳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政策
一、待遇标准。在协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时,一个结算年度内,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最高限额元,在乡镇卫生院当天最高限额元,在村卫生室(诊所)看病当天最高限额为80元,报销70%。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居民首次免收一般诊疗费。二、就诊流程。患者持身份证、农村合作医疗卡,经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确认身份后就诊。个人自付30%后,在相关结算单据上签名即可。三、规范就医。在村卫生室(诊所)连续治疗三天以上的,必须转诊到乡镇卫生院。以户为单位的必须经乡镇卫生院同意后才能在村卫生室(诊所)看病购药。身份证及农合卡原件不准存留放医疗机构。咨询电话、投诉举报()、衡阳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年4月6日衡阳县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
一、什么是“两病”门诊:指高血压和糖尿病两种疾病。二、人员范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需要采取药物治疗,且未纳入我县高血压、糖尿病特殊门诊管理范围的“两病”患者。三、申请方式: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农合卡、疾病诊断书(糖医院或副主任以上医生,高血压需具有主治医生及以上职称的相关专业医生明确诊断)、检验单、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到参保地或常居地所在的乡镇卫生院办理“两病”门诊登记,填写《衡阳县城乡居民两病评审表》,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受理,即可在就近的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享受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四、保障标准:“两病”患者在协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时,符合用药范围规定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按照70%比例报销,个人自负30%,高血压患者每年最高报销元,每月最高报销30元,糖尿病患者每年最高报销元。每月最高报销50元。既有高血压又有糖尿病的患者参照糖尿病标准执行。“两病”患者可按季度购药,一个季度内不超额不结余。五、报销方式:已建档的“两病”患者到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报销时需提供门诊病历、身份证、农合卡,缴纳个人自负部分,就可以即时报销。衡阳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年4月6日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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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育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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