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内容原来包括这些

在遇到医疗纠纷索赔的过程中,除了大家日常了解的医疗费用赔偿,患者及家属还有以下的索赔内容,就由小编向大家一一介绍吧!

一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治疗票据支付计算。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计算。

二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交通费

患者和需要陪护的亲属在转院过程中发生的大众交通工具所花费的交通费,医院承担。

九精神损害赔偿

医疗事故中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以上就是今日法律小课堂的全部内容了,希望患者及其家属都能保护自身合法权利,弥补侵权所带来的损害!

各种医疗纠纷维权小知识欢迎点击观看往期内容!我们下期见啦!

▼往期精彩回顾▼法律课堂01◆虚假广告,不想再上这个当!

法律课堂02◆你不可不知的“患者知情权”

法律课堂03◆你所应当了解的精神损害赔偿

·THEEND·

文▕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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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成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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