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资讯常州联合开展医疗损害鉴定工

11月20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卫计委、市司法局联合,对我市医学会、医院司法鉴定所两家省级选定的医疗损害鉴定工作机构开展调研。

此次调研,是《江苏省医疗损害鉴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近一年来,为全面掌握我市医疗损害鉴定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收集有关意见和建议,经三家单位业务部门协商,联合开展的一次业务指导监督检查专项工作。调研旨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医疗损害鉴定制度,促进我市医疗损害鉴定工作的发展和提升。

一做好调研准备

成立调研组,成员由法官法医、医政管理、司法鉴定等管理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由市卫计委业务部门牵头,并做好相应调研准备,拟定调研提纲,明确调研的五项内容,即:办法实施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医疗损害鉴定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医疗损害鉴定工作中的亮点和好的做法;对国家卫健委《医疗损害鉴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集志愿修改意见;以及如何规范开展我市医疗损害鉴定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突出服务导向

调研方式:以听取情况汇报、卷宗评查、相互交流、业务指导、现场参观专家组对医患双方听证环节等形式进行,调研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调研场所,不给调研单位增添负担。

摸清底数:调研组利用一天时间,对我市两家机构进行全面调研,较好地掌握了面上情况。近一年来,全市共受理医疗损害鉴定案件65件,因其他原因退回法院5件,实际办理60件,其中由外市法院委托的31件,外省委托的1件,其余均为本市法院委托,对1件委托的简单医损案件作出书面答复,出庭质证1件。另外,我市年6月--年12月共完成件医疗损害鉴定案件。

服务指导:调研组在肯定2家单位在取得工作成效的同时,针对程序、制度、管理等方面的优缺点,面对面加强沟通与指导,并就受理时间、文书格式、委托函件、咨询专家的指定与选取等方面遇到的一些细节问题交换了意见,对调研中反映出的专家管理、医鉴队伍、医鉴矛盾纠纷、临床法医前沿知识及实践不足,以及临床专家同行评议的倾向性与司法鉴定人的第三方中立性等难点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讨。

三突出亮点

我市两家机构在开展医疗损害鉴定工作中,积累了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根据自身特点,建立了行之有效的鉴定质量管控体系和制度,医损鉴定规范有序,案件结案及时,归档符合要求。在实际工作中,两家机构都能坚持以服务诉讼为己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科学的态度和敬畏之心做好每一件案件,力求在程序和实体上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不怕麻烦,不怕当事人的不理解,遇到鉴定意见发出后当事人产生的过激行为,做好细致内心的沟通与解释工作,努力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鉴定材料送达临床专家后,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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