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医疗保险,能报多少钱

我的医疗费用能报多少

一、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可享受哪些待遇?怎样享受?

1、门诊待遇;职工医保设置个人账户,实行包干使用,患者持社保医院、药店、诊所就诊和购药时,符合医保范围的费用可直接由个人账户支付,超额部分由个人用现金支付,医保不报销;仅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职工,无个人账户,门诊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

省内异地居住人员在异地医院使用,与在盱眙医保定点单位一样。

省外异地居住人员个人账户暂时不能够在就医地直接使用,可以领取个人账户余额,自行使用。

、住院待遇:参加职工医保人员因病住院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医院直接结算,转外就医者和异地居住人员凭相关审批手医院直接结算。具体待遇标准如下:

表1、盱眙职工医保起付线标准

医院等级

第1次

第次

第3次

第4次

第5次及以后

大病医疗

一级

00

00

00

00

1.5万(年标准)

二级

00

00

00

三级

00

表、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标准(年标准)

基金支付标准

类别

起付线~万

万~6万

6万-10万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10万以上

在职职工

90%

95%

90%

90%

退休职工

95%

97.5%

90%

90%

大病保险

50%(1.5-万部分)

50%

70%

85%

举例分析

在职职工甲经正常手续(本年度第一次住院)医院(医院)住院治疗,产生医疗总费用.3元,其中甲类费用.87元、乙类费用.17元(根据规定计算乙类费用先负担部分.11元)、丙类费用.37元,那么按以下公式可以计算出进入统筹报销费用=本次医疗总费用-丙类费用-乙类先负担费用-本次住院起付线,即.3-.37-.11-=.84元,根据表的分段标准计算符合起付线到万元的可报销费用为(-)*90%=*90%=元,符合-6万的部分为00*95%=30元,符合6-10万为00*90%=30元,符合10万以上部分为.84*90%=.76元,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费用为+30+30+.76=.76元。

另外,该参保人总费用.3元—丙类费用.37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报销.76元=本次合规个人负担金额.19元,超过了大病保险起付线1.5万元.19元,按大病保险规定还可以报销.19*50%=.60元;

那么职工甲此次实际报销费用.76+.60=.34元。医保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为.34/(.3-.37)=84.6%。

3“门特”待遇:符合门诊特定病种条件的医保患者,经审批后按年度享受“门特待遇”,具体结算程序和标准另页介绍。起付标准元/年.

二、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享受哪些待遇?如何享受?

1、门诊待遇;居民医保不设个人账户,实行门诊统筹,我县参保居民可持社会保障卡到x盱眙县各个乡镇卫生院及其卫生服务站享受门诊待遇,在其他医疗机构就诊不享受此待遇。待遇标准为;符合医保范围的费用按50%报销,每人每日限报30元,每人每年限报元(签约人员最高元)。

、住院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因病住院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转外就医者和异地居住人员凭相关审批手医院直接结算。,具体待遇标准如下:

表3起付标准(年度内)

医院等级

第1次

第次

第3次

第4次

第5次及以上

大病医疗

医院

00

00

00

医院

医院

表4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标准(年标准)

起付线以上

医院

85%

医院

75%

医院

65%(转省外为60%)

大病医疗

50%

3、门特”待遇:除报销比例,其他与职工医保相同。

举例说明

居民医保乙经正常手续医院(医院)住院(本年度第一次住院)治疗,产生医疗总费用.3元,其中甲类费用.87元、乙类费用.17元(根据规定计算乙类费用先负担部分.11元)、丙类费用.37元,那么按以下公式可以计算出进入统筹报销费用=本次医疗总费用-丙类费用-乙类先负担费用-本次住院起付线,即.3-.37-.11-=.84元,根据表4的规定标准计算符合起付线以上费用为*60%=6.5元。

另外,该参保人总费用.3元—丙类费用.37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6.5元=本次合规个人负担金额.45元,超过了大病保险起付线1.5万元.45元,按大病保险规定还可以报销.45*50%=.73元;

那么居民乙此次实际报销费用6.5+.73=.3元。医保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为.3/(.3-.37)=70.39%。

温馨提示

1、转外地住院的参保人入院时一定要记得提供自己的社保卡,否则,就医单位无法给予报销,参保地医保有权不予报销当次所有医疗费用。

、乙类项目费用的具体自负比例分5个档次,系统根据目录规定审核归档计算。

3、医用材料按价格确定自付比例,具体为:单价≤00元时,个人自付0%;单价>00元且≤0元时,个人自付0%;单价>0元且≤5元时,自付比例为30%;单价>5元时,5万及5万元以下的费用自付比例为30%,5万元以上的费用自付比例为%;收费项目等级为丙类的医用材料,不管单价多少,自付比例均为%。选择医用材料时要慎重哦

4、重点强调:

不办转院手医院直接结算,要降低报销比例,降低的部分不参与大病报销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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