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病假和医疗期,你分得清吗答案在这里

你了解吗?

在工作中,相信大家难免都会有个头疼脑热、身体不舒服的时候。一旦病倒,你是会请病假还是会申请医疗期呢?

那么问题来了:病假等于医疗期吗?职工享有的权益又该如何维护?快跟小编一起来寻找答案~

概念不同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学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更多的是生理上的概念。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的长短有法定标准。

  比如,小明出车祸需要休8个月的病假,但按照他的工龄,医疗期是6个月。在这6个月里,公司不得与小明解除劳动合同。超出6个月后,虽然小明仍在休病假,公司也可以选择解除合同了。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参照系数不同

一般来说,病假的程度根据病情确定,病重则休假时间相应要长;医疗期的标准由法律确定,对具体疾病因素考虑相对少一些。

病假与劳动关系的存续密切相关,只有存在劳动关系才需要请病假;医疗期则与劳动关系的解除密切相关。

休息时间不同

劳动者请病假,应当由执业医师出具病假条。具体可以休多少天,由执业医师根据病情确定,但门诊医师一般一次只可以开7天以下,主任医师和科主任只可以开15天以下。

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一般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治疗、休养期限。

对劳动者保护程度不同

一般来说,当劳动者请病假且病假短于医疗期,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当劳动者请病假但病假已超过医疗期,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医疗期结束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相关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是否继续保持劳动关系。

转载自惠州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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