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共十章条,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相比全文条目增加了条。新条例内容细化了法律规定,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强化了监管,并对药品生产、经营和供应保障等作了进一步的规定。尤其是对中药饮片、配方颗粒的生产管理、药品网络销售管理方面均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为年公布,时隔20年终于迎来修订。此前(年),《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曾发布过一版修订稿。
本次征求意见稿对中药内容大幅增加,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仅有3条专门规定中药相关内容,而征求意见稿大幅增加到了20条,在第二章“药品研制与注册”中,还用了一节专门规定中药注册管理。
1.新增内容:第九条
国家支持中药研发,但中药是否就代表要现代化、国际化还待商讨。但是国家鼓励药品行业高质量发展,并向制药强国迈进。
整个第四节的内容,都在围绕中医药的改进,可见国家对中医药发展十分重视。
2.新增内容:第三十条
对中药名称定义,增加管理制度,鼓励中药高质量发展。
3.新增内容:第三十一条
中药研发何去何从依然值得商榷。
4.新增内容:第三十二条
对中药材的来源加强规范管理,对资源可持续利用。
5.修订(原三十九条):第三十三条
鼓励培育新的中药材,新资源需获得国家局审批。
6.新增内容:第三十四条
对中药材进口管理提出新的要求。
7.新增内容:第三十五条
对中药材标准提出新的要求。地方药材标准可由各省制订,但需到国家局备案。地方药材标准一旦收入国家药品标准,则地方药材标准即行废止。
8.新增内容:第三十六条
中药饮片审批新规定,国家制订特殊要求的中药饮片品种目录。中药配方颗粒实施国家备案制,但上市前得到省局进行备案。
9.新增内容:第三十七条
各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炮制的饮片原则上不能跨省销售使用,但备案或批准后除外。
10.新增内容:第六十三条
鼓励发展中药材种植规范化、保证中药材购进质量。
11.新增内容:第六十四条
对药材产地加工进行规范管理。
12.新增内容:第六十五条
对中药材的包装提出新的要求。
13.新增内容:第六十六条
中药材质量要严格把控。
14.修订(原四十四条):第六十七条
对中药饮片的包装提出更规范化的要求。
15.新增内容:第六十八条
加强对中药配方颗粒的管理,建立追溯体系。
16.新增内容:第九十条
对医疗购进药品提出购进规范。
17.新增内容:第一百零六条
18.新增内容:第一百零九条
对特殊中药品饮片的炮制提出规划化使用管理
19.修订(原六十六条):第一百五十六条
20.新增内容:第一百五十七条